血费直免依据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734号),进一步方便我省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实现无偿献血者省内用血费用在医疗机构直接减免。
血费直免原则
遵循“无偿献血在先,免费用血在后”的原则
血费直免标准
献血者捐献全血每100毫升报销血费110元;
稀有血型全血每100毫升报销血费220元;
捐献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量报销血费1400元(稀有血型同样报销1400);
捐献机采血小板时捐献的血浆每100毫升报销血费40元;
捐献造血干细胞一次报销血费1400元;
捐献单采粒细胞每1个治疗量报销血费2500元。
血费直免提供材料
献血者本人用血:需提供献血者身份证原件。
献血者相关亲属用血:需提供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原件、献血者和用血者亲属关系证明。
血费直免医疗机构名单
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徐州市肿瘤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徐州市中医院、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徐州市儿童医院、徐州市康复医院、徐州市东方医院、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徐州市口腔医院、徐州矿务集团总医院、丰县人民医院、沛县人民医院、铜山区人民医院、邳州市人民医院、新沂市人民医院、睢宁县人民医院、贾汪区人民医院、丰县中医院、沛县中医院、铜山区中医院、邳州市中医院、新沂市中医院、睢宁县中医院、徐州矿务集团第一医院、徐州矿务集团第二医院、徐州利国医院、大屯煤电公司中心医院、新沂市铁路医院、徐州仁慈医院、徐州矿山医院、徐州民政医院、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徐州瑞博医院、徐州和平妇产医院、徐州九龙妇产医院、徐州强华医院、中铁二局集团第二医院、铜山区郑集镇中心卫生院、铜山区大许镇中心卫生院、邳州市炮车街道卫生院、贾汪区大吴中心卫生院、贾汪区汴塘镇中心卫生院、邳州东大医院、沛县嘉华医院、沛县国泰医院、丰县博爱医院、徐州市财贸职工医院
血费直免工作流程
医疗机构在患者用血前主动告知用血“直免”政策
患者在出院前完成“直免”申请,
医疗机构进行材料审核和拍照上传
患者出院时临床用血即可实现直接减免
咨询服务电话
徐州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0516-8236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