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创建“法治徐州示范单位”和“法治建设合格单位”规划》的通知及《法治建设合格单位考核实施办法》的精神、徐州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全体职工积极响应号召,按照市委提出的“力争到2010年,全市建成一批‘法治徐州示范单位’目标”,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法治建设合格单位”创建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法治创建合格单位”,同时抓住创建的契机,加强法制宣传,强化法律意识,努力工作、积极行动,以法治推进中心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中心明确了创建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富民强市、“两个率先”的目标,结合血液中心的实际情况,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努力做到知法用法、依法办事。力争早日达到“法治建设合格单位”,创建成“法治徐州示范单位”,为建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徐州奠定坚实的基础。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了《徐州市红十字血液中心“法治建设合格单位”规划》。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在血液中心基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机制,领导干部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广大工作人员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初步创建成“法治建设合格单位”,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不发生违法案件;工会、职代会等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