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会议要求,3月15日,徐州血液中心组织召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责任书》签订会,由党总支副书记、中心主任毕星秀与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现场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反腐倡廉的责任感。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责任书明确了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向第一责任人负责。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科室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向分管领导负责。
毕主任在会上强调,每年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科负责人一定要强化担当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紧抓实抓好。一是必须强化认识。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和生活纪律。二是必须强化教育。坚持教育经常化、经常学、经常抓,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是必须强化监督。监察室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在重要环节全程监督,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设备采购、工程招投标、财务收支等热点问题的重点监督,确保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不发生问题。四是必须强化“一岗双责”。坚持既要抓好工作落实,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把各项制度、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五是必须强化警示训诫。坚持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
文稿/摄影 徐宇/郭霄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