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血站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血液是无偿献血者爱心的付出,爱心是无价的!公民临床用血所交费用并非血液本身的价格,是血液在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过程中的成本费,收费标准由国家卫生,物价等行政部门共同制定,全国统一。无偿献血者的免费用血也是指免交上述成本费。
我市对无偿献血血液用于临床所收取的费用进行专项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用血费收入均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所用资金由市财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划拨,并在市财政局每年进行财务审计的监管批复下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