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血液中心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执业行为和行为准则,特制定本规范。
一、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认真贯彻党的卫生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输血事业、忠于本职岗位。树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全心全意为献血者和用血者服务的宗旨,忠诚采供血卫生事业,勤奋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二、钻研技术,精通业务
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对技术精益求精,及时更新知识结构,在不断开阔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知识,提高采供血工作水平。
三、尽职尽责,诚实守信。
严格执行采供血过程中的各项操作规程,维护献血者的各种利益;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献血者隐私,保持献血者资料、统计资料的原始性和真实性。
四、语言谨慎,尊重献血者
对待献血者不分民族、职业、外貌、地位,一视同仁。不以各种手段轻视和侮辱献血者。尊重献血者的人格与权利。
五、优质服务,文明礼貌。
仪表端庄,着装整齐,在左胸前佩戴统一有姓名的工作牌;工作服上不佩带任何个人物品;举止稳重,态度热情和蔼,语言亲切、文明,主动关心、体贴献血者,主动与献血者沟通,耐心解答咨询,使用规范性语言,不讲忌语。接待、对话、服务、沟通属文明服务的一般行为。职工一言一行事关采供血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血液中心的整体形象,必须科学、规范地做好服务工作,赢得献血者和用血者的满意和信赖。
六、遵守道德,廉洁奉公。
遵守行业道德规范,廉洁奉公,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自觉抵制各种不正当行为,杜绝商业贿赂。
七、互尊互助,团结协作。
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处理同事之间的关系,谦虚谨慎,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团结同志,互帮互助,密切协作,合理共事。维护集体荣誉,塑造徐州血液中心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