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为改善管理,加强服务,进一步便民利民,制定一次性告知制度如下:
一、对到中心各部门办理各项业务工作的,如来访者的手续不完整,要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交的材料,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
二、对需出示的材料内容较多,要填写一次性告知卡,详细写明需出示材料的所有内容、要求。
三、对到业务管理部门办证、申请有关事宜的,要仔细检查出示的资料,如有缺少要明确告知。
四、如不属于自己的工作范围,也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并按首问负责制度要求办理。